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关于开展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整治2014年度重点工作的通知》(建质技函〔2014〕32号)要求,我厅决定开展全省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在本省辖区内从事工程勘察、设计的企业(含经我厅备案的省外勘察设计企业)。
二、检查范围
2013年以来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项目,重点检查住宅工程和大型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工程以保障性安居工程为主。
三、检查内容
各市抽查的勘察、设计单位数量应不少于5%,且不少于3家,每个被抽查的勘察、设计单位抽取两个项目进行检查。各市要将内部管理混乱、注册人员变动较大、被投诉较多、未报送2013年度统计报表的勘察、设计企业列为抽查重点。
四、检查依据
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相关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强制性条文及工程技术标准。
五、检查方式
(一)各市自查
各市自查工作应于2014年6月底前完成,自查完成后将自查工作情况、所查工程项目情况、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等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7月4日前报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二)省级抽查
我厅将在各市检查的基础上,于7月底前组织抽查,具体抽查时间另行通知。
六、检查要求
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确保按时完成。
全部检查工作结束后,我厅将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根据有关规定,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以及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不报等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附件:1.《工程勘察项目检查表》
2.《工程设计项目检查表》
3.《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检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