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工程
勘察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电子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粤建许函〔2013〕707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报送工程勘察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电子数据的通知》(建市资函〔2013〕28号)的要求,现就做好工程勘察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电子数据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注册地在本省并具有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各等级工程勘察、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均需报送。
二、报送方式
各地主管部门负责将注册地在本市(区)的企业(含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企业、省国资委管理的省属企业)按照住建部标准EXCEL表格形式(请勿更改表格形式)上报我厅,由我厅统一汇总后上报住建部。
三、时间安排
(一)请各地主管部门于2013年5月10日前就该项工作确定1名联系人,名单及联系方式加盖单位印章后传真至020-83133517(格式附后)。
(二)请各地主管部门于2013年5月24日前完成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专业甲级资质,建筑业企业特级、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和一级专业承包资质企业的数据报送工作。其中企业资质范围数据应包括该企业持有的所有工程勘察或建筑业企业资质。
(三)请各地主管部门于2013年7月5日前完成具有工程勘察乙、丙级、劳务资质,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的二、三级资质和劳务资质企业的电子数据报送工作。其中企业资质范围数据应包括该企业持有的所有工程勘察或建筑业企业资质。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完成报送工作。住建部强调,自8月1日起,凡未按要求完成报送工作的企业,将不再受理该企业新的资质升级、增项申请。
(二)企业应主动配合完成资质电子数据报送工作,并将资质信息录入到省“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
(三)请各地主管部门将填写完成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表格,邮寄至我厅行政许可管理处,并将电子版(EXCEL格式)发送至:gdszjtxkc@163.com。
附件:1.企业资质电子数据报送工作联系人名单
2.工程勘察企业资质数据标准EXCEL表
3.建筑业企业资质数据标准EXCEL表
4.填表说明
(附件2、3、4请到以下网址下载 http://www.mohurd.gov.cn/zcfg/jsbwj_0/jsbwjjzsc/201304/t20130419_213476.html)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5月7日
(联系电话、传真:020-83133517;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管理处,邮编:51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