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外办事窗口变更办公地址的通知
粤建许函〔2012〕484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规划局、房管局、城管局(委)、市政园林局、水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圳市人居环境委,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我厅对外办事窗口定于2012年7月5日至6日搬迁新地址。搬迁期间不对外办公,7月9日开始在新址办公。新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1号粤财大厦2楼,邮政编码:510045。同时,窗口咨询电话变更为:83133670,传真变更为:83133674。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责任编辑:陈映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