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加强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佛建科函〔2010〕44号)、《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调整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佛建管函〔2013〕230号)及《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年度考评的通知》(佛建管函〔2014〕60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会同市勘察设计协会对2014年度全市房屋安全鉴定企业进行诚信考评,现将考评结果及2015年度房屋安全鉴定企业名录(见附件1、2)予以公布。企业名录内的单位可在市内承接房屋安全鉴定业务,各级住建部门、佛山新城管委会城市建设和水利局按照属地原则加强对名录内单位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备案管理。
附件:1、2014年度佛山市房屋安全鉴定企业诚信考评结果
2、2015年度佛山市房屋安全鉴定企业名录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5年1月 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