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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绿色建材试点项目应用绿色
建材技术指引
一、基本要求
1.1 为加快推广绿色建材应用,促进绿色建筑品质提升,推动佛山市绿色建材试点项目规范化实施,制定本指引。
1.2 本指引适用于佛山市绿色建材试点项目的绿色建材应用。
1.3 本指引所指“绿色建材”是《佛山市绿色建材基本要求(试行)》中提到的建筑材料(含设备设施)。
二、试点项目
2.1 试点项目是指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性住房等八大类新建工程项目,以及符合试点条件的已开工项目。
2.2 试点项目应满足我市绿色建筑相关要求。
三、绿色建材应用
3.1 根据工程实践与建材特性,结合佛山当地的建材产业现状,从安全环保、节能节材、工程用量、产业发展等维度,将绿色建材分为“必选绿色建材”与“可选绿色建材”。
3.2 被列为“必选绿色建材”的,试点项目如有应用相关类别建材则必须使用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原则上为100%)。“必选绿色建材”共13类,主要材料如下表所示:
表3.2 试点项目必选绿色建材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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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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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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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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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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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拌混凝土、预制混凝土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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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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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拌砂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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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拌砂浆、干混砌筑砂浆、干混抹灰砂浆、干混地面砂浆、干混普通防水砂浆、瓷砖胶粘剂、瓷砖填缝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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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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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体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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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板材料、非烧结类砌体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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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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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顶(隔断)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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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面石膏板、矿棉吸声板、集成吊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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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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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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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墙瓷砖、地面瓷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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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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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洁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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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便器、蹲便器、坐便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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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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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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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含户门)、窗(平开窗)、型材及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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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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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材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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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管材管件、金属管材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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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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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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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性墙面涂料、无机干粉涂覆材料、反射隔热涂料、空气净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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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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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封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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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酮密封胶、中空玻璃用丁基热熔密封胶、建筑用聚氨酯密封胶、建筑用聚硫密封胶、建筑用硅烷封端聚醚密封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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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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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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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涂料、防水卷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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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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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坪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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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性树脂地坪材料、水性聚氨酯地坪材料、无溶剂树脂地坪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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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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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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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外)照明用LED灯具、城市照明用LED灯、采光系统(采光罩、导光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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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被列为“可选绿色建材”的,试点项目应至少选用5类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原则上为100%)。“可选绿色建材”包括了除3.2规定的“必选绿色建材”之外的且被纳入《基本要求》的其他绿色建材,主要材料如下表所示:
表3.3 试点项目可选绿色建材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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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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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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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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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结构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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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木方木、原木规格材、木基结构板、结构复合木材、(正交)胶合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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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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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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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玻璃,包括钢化玻璃、夹层玻璃、中空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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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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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温隔热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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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棉、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制品XPS、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制品EPS、玻璃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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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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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阳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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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遮阳产品、建筑用遮阳金属百叶窗、建筑用遮阳天蓬帘、建筑用曲臂遮阳蓬、建筑用遮阳软卷帘、内置遮阳中空玻璃制品、建筑用铝合金遮阳板、建筑遮阳硬卷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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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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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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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拉窗及其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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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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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幕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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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墙玻璃与型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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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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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墙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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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装饰用金属集成墙面、竹木纤维集成墙面、石塑集成墙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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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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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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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地板、人造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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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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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复合装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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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幕墙用铝塑复合板、普通装饰用铝塑复合板、建筑装饰用铝单板、金属及金属复合材料吊顶板、铝波纹芯复合铝板、建筑装饰用单涂层氟碳铝板(带)、建筑装饰用烤瓷铝板、建筑外墙用铝蜂窝复合板、建筑用钛锌合金饰面复合板、建筑装饰用彩钢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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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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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机装饰板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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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石棉纤维水泥平板 、无石棉硅酸钙板、吸声用穿孔纤维水泥板 、纤维增强低碱度水泥建筑平板 、维纶纤维增强水泥平板 、外墙用非承重纤维增强水泥板、玻镁平板、建筑用菱镁装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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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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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塑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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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塑装饰板、木塑地板、建筑模板用木塑复合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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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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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场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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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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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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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金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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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嘴、建筑用阀门、闸阀、蝶阀、球阀、截止阀、止回阀、螺纹连接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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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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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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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隔断、金属隔断、木隔断;壁纸壁布;石材;
家具;不锈钢围护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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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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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处理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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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水处理设备、净水设备、软化设备、油脂分离器、游泳池循环水处理设备、雨水处理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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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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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热源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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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机组、冷热风型空气源热泵机组、冷热水型空气源热泵机组、地源热泵机组、蓄热型电加热装置、相变蓄冷蓄热装置、蓄热式电供暖散热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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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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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系统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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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机组、新风净化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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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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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利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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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光伏组件;太阳能热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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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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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电气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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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低压配电柜(板)、密集绝缘母线槽、电线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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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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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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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设备隔振降噪装置:阻尼隔振器、阻尼弹簧隔振器、通风消声器;
2. 控制与计量设备:冷热量表、数字控制器、数据采集器、建筑能源监控系统、电子式电能表、光电直读水表;
3. 机械式停车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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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篇幅限制,“可选绿色建材”还应包括其他被列入《基本要求》但未在本表中载明其他绿色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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