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设工程造价站,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4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函〔2015〕37号)转发给你们。请市建设工程造价站按通知要求组织做好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并于2015年2月20日前将企业报送的其中一份报表上报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同时报一份给我局建筑市场监管科。
附件: 《关于做好2014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函〔2015〕37号)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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