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材料和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佛建科[2011]2号)要求,市勘察设计协会对申报备案登记的材料组织了专家评审。现按照程序对评审通过的建筑节能材料和新型墙体材料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自文件发布之日起7天内。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径向我局设计科技科反映(联系电话:82284082)。
附件:2011年佛山市拟备案登记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材料公示(第三批)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