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市勘察设计协会组织专家对申报备案登记的材料进行了评审。现按照程序对评审通过的建筑节能材料和新型墙体材料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自文件发布之日起7天内。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径向我局设计科技科反映(联系电话:82284082)。
附件:2012年佛山市拟备案登记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材料公示(第一批)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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